7月29日,廣東省第二輪第四批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陸續啟動
,
5個省督察組分別進駐深圳、韶關、汕尾、肇慶和云浮市
,深入一線、直奔現場,查實了一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為強化警示震懾,推動問題整改,
日前,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集中公開通報第四批5個典型案例
,
主要涉及城市建筑廢棄物處理處置、違規辦理采礦權破壞森林公園、小水電分類整改、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
方面不作為、慢作為,不擔當、不碰硬問題。
其中,
肇慶市有關部門及高要區違規辦理采礦權登記,以調整森林公園經營范圍代替礦山清理,生產經營活動問題突出
。2003年以來,有關部門違規為永利石場、亨達石場、長順石業、磨刀坑石場辦理使用林地審批手續,致使象山森林公園內存在4個采礦項目,礦區面積142.33公頃,造成嚴重生態破壞和不良社會影響。
2022年2月,高要區有關部門以城鎮建成區的名義,申請將4個石場調出森林公園范圍。但督察發現,上述4個礦區并未在高要區城鎮開發邊界內。
2022年10月,上述4個礦區被劃入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在明確不屬于紅線內允許的有限人為活動情況下,相關部門仍為永利石場、長順石業采礦許可證辦理延續
。直到2024年2月4日,肇慶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下發提醒函后,自然資源部門3月才下達停產通知書。
2024年6月現場檢查時,長順石業仍在生產。
此外,督察組現場對上述4個礦區進行檢查,發現多處礦點因長期開采,生態修復不到位,大面積黃土裸露,礦渣露天堆放,噴淋水未收集沉淀直排山塘。針對這些問題,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并按有關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續督察工作。對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職失責行為的,將督促各地依規依紀依法查處到位。
2024年7月,廣東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肇慶市發現,
肇慶市有關部門及高要區違規辦理采礦權登記,以調整森林公園經營范圍代替礦山清理,生產經營活動問題突出。
(一)一錯再錯,違規辦理采礦權續證手續
高要區有關部門違反原《森林公園管理辦法》《廣東省森林公園管理條例》等規定,2003年以來違規為永利石場、亨達石場、長順石業、磨刀坑石場辦理使用林地審批手續,致使象山森林公園內存在四個采礦項目,礦區面積142.33公頃,造成嚴重生態破壞和不良社會影響。2022年10月,上述四個礦區被劃入生態保護紅線范圍。
在明確不屬于紅線內允許的有限人為活動情況下,相關部門仍為永利石場、長順石業采礦許可證辦理延續
,將永利石場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延為2023年1月11日至2026年6月11日、長順石業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延為2023年7月13日至2026年4月2日,一些采礦活動仍有持續。
直到2024年2月4日,肇慶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下發提醒函后,自然資源部門3月才下達停產通知書。
(二)以調代改,森林公園為礦產項目開發讓路
2018年《廣東省林業廳關于開展全省森林公園規范化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全面清查森林公園內各類礦產資源開發項目,依法有序退出,但高要區相關工作落實不到位
,
2022年2月,以城鎮建成區的名義,申請將長順石業、永利石場、磨刀坑石場、亨達石場調出森林公園范圍。督察發現,上述四個礦區并未在高要區城鎮開發邊界內
。2022年6月,肇慶市林業局同意調整變更范圍,長順、磨刀坑石場繼續正常生產。督察組現場對上述四個礦區進行檢查,發現多處礦點因長期開采,生態修復不到位,大面積黃土裸露,礦渣露天堆放,噴淋水未收集沉淀直排山塘。
2024年6月現場檢查時,長順石業仍在生產,噴淋水未收集沉淀直排山塘
(三)監管缺失,違規種植和養殖問題突出
森林公園及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管理規定,對人為活動管控以及種植養殖、林木撫育采伐等均有明確要求。
督察發現,象山森林公園成立以來,未按有關要求編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存在多處違規養殖種植等生產經營活動
,其中,一些區域存在違規養殖牛蛙行為,侵占森林公園生態紅線約10畝,養殖尾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山塘;一些區域存在違規種植黃皮樹等經濟作物,侵占生態公益林近35畝,森林植被遭到破壞。
2024年7月,廣東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深圳市發現,深圳市一些地方建筑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缺失,全過程監管不到位,跨區域違法違規處置問題時有發生,環境污染風險隱患較大。
近年來,深圳市建筑廢棄物產生量大,年均超8000萬立方米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建筑廢棄物處置工作,不斷提升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能力。
但是督察發現,一些地方規劃的消納場所建設進度滯后,處理能力不足,建筑廢棄物處置矛盾突出。
(一)消納場所規劃和建設不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
督察發現,全市11個區除光明、南山區外,均未印發建筑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
。市級層面雖已印發建筑廢棄物治理專項規劃(2020-2035),但有關消納場項目建設明顯滯后。規劃現狀評估認為具備1654萬立方米消納庫容的4座固定消納場,實際上2021年以來僅消納約53萬立方米,便不再具備消納能力;要求2021年底前建成的芙蓉固定消納場,截至目前仍未具備消納條件;
規劃建設的7座施工廢棄物和裝修廢棄物循環經濟產業園目前均未建成,有關消納場所規劃建設進展滯后
。
規劃建設的7座施工廢棄物和裝修廢棄物循環經濟產業園目前均未建成
(二)全過程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
深圳市雖已出臺建筑廢棄物管理辦法,并啟用智慧監管系統,對建筑廢棄物處置實行電子聯單管理,但一些地方仍存在全過程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情況。
部門監管不到位,存在違規處置問題
。督察發現,寶安沙井中國水電八局項目部拆除工程和龍崗深汕鐵路8標段斜井項目的施工單位未按規定在排放前向有關部門申請建筑廢棄物排放核準;南山電子科技園項目和福田皇崗口岸綜合業務樓項目的施工單位違反聯單管理制度,擅自將裝修廢棄物交由未辦理備案手續的中轉站進行處置;
深汕特別合作區赤石鎮田坑村某地塊“復綠”工程違規消納建筑廢棄物;小漠鎮在海岸邊設立建筑廢棄物臨時堆放點,違規混填各類建筑廢棄物總量近1萬立方米
。
深汕特別合作區小漠鎮在海岸邊違規混填各類建筑廢棄物
違規項目污染環境,存在破壞生態隱患
。督察發現,寶安寶鑫源環保公司、龍崗賴屋路中轉站等未經備案違規消納建筑廢棄物,普遍存在揚塵管控不到位、防雨防滲措施不足、泥漿水直排等環境污染問題;龍崗坤鵬環保公司、龍華深大城際1標土建三工區配套渣土分離項目違規占用生態保護紅線處置建筑廢棄物;鹽田港東區地塊非法建筑廢棄物堆場違規收集堆放工業固體廢物,檢測結果顯示,該地塊土壤總砷、石油烴總量均超過二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環境風險隱患較大。
鹽田港東區地塊非法建筑廢棄物堆場違規收集堆放工業固體廢物
(三)跨區域非法轉移傾倒問題時有發生
經統計,深圳市近三年產生的建筑廢棄物超半數需外運處置,對外依存度較高。2021年以來,深圳市非法轉移傾倒建筑廢棄物至周邊城市案件數量高達500余宗。督察發現,寶安區智宏環保公司違規轉移建筑廢棄物至外地,跨區域非法轉移傾倒建筑廢棄物問題仍未得到有效管控。
2024年7月,廣東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韶關市發現,乳源縣小水電退出工作推進不力,生態流量泄放監管不到位,部分河流減水斷流現象突出,影響河流生態系統健康。
如期完成小水電分類整改是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點整改任務、是省創建嶺南國家公園的鄭重承諾
。乳源縣水電資源豐富,
共有小水電站420宗
,有生態流量泄放任務的369宗;列入退出類的195宗,占全省需退出任務的11.6%,其中屬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的61宗,屬嶺南國家公園創建的141宗,小水電分類整改任務十分繁重。
(一)小水電退出工作推進遲緩
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小水電分類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關任務要求,乳源縣應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第一階段11宗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小水電退出任務,2025年底前完成第二階段125宗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嶺南國家公園創建小水電退出任務。
截至督察進駐時,第一階段應退出的11宗小水電中,天肥等8宗小水電站沒有簽訂補償協議,有的沒有按照“一站一策”要求拆除發電機組、廠房或大壩等設施設備,沒有落實退出標準要求
;第二階段退出數為0,2025年底前按期完成任務壓力大。
(二)生態流量監管不到位
督察發現,乳源縣小水電站生態流量未泄放或泄放不達標、監控監測設備安裝錯誤等問題較為突出。
督察組隨機抽查15宗有生態流量泄放任務的電站,8宗存在問題。部分電站業主弄虛作假、逃避監管。
其中,徑下、芮龍水電站生態流量監控監測設備安裝在發電尾水處,壩址處未泄放生態流量;六米橋二級、八米橋二級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口閘門關閉,未泄放生態流量;麻石洞、橋坑、高寨頭水電站故意封堵生態流量泄放口,泄放量明顯不足;寨角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口設置不規范。2023年至2024年6月底,乳源縣累計檢查585宗小水電站生態流量,僅立案查處6宗,對小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未形成有效監管。
芮龍水電站未泄放生態流量,監控監測設備安裝在發電尾水
(三)部分河流連通性受到阻隔
由于生態流量泄放不能滿足穩定、足額要求,部分河流出現減水脫水,河流連通性受到阻隔。督察發現,八米橋二級水電站攔壩截流引水,但未按要求泄放生態流量,致使下游河道在豐水期仍斷流干涸。督察發現,在1月份枯水期楊溪河大橋鎮段存在多座電站引水發電,將本應在河道流淌的水引到發電水渠或壓力鋼管中,部分河段減水脫水現象嚴重,河床大面積裸露干涸;溪四水電站壩址下游的五指山鎮級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部分河段斷流,取水口水量很小,影響周邊居民飲用水安全;
游溪河廟背岐水電站壩址處生態流量泄放不足,導致下游約2公里河道接近枯竭。
八米橋二級水電站攔壩截流引水未泄放生態流量,致使下游河道斷流干涸
2024年7月,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汕尾市發現,
陸豐市黑臭水體排查治理不力,生活污水直排問題突出,部分國考斷面水質穩定達標形勢嚴峻
。近年來,陸豐市對水污染治理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緊迫性不強,水環境基礎設施項目推進緩慢,部分地區污水處理能力不足,生活污水溢流問題多發。區域內東溪水閘、烏坎水閘兩個國考斷面水質不夠穩定,2024年上半年,烏坎斷面部分月份水質均值從II類降為Ⅳ類;東溪水閘水質均值從III類降為Ⅳ類。
(一)大量生活污水直排
督察發現,陸豐市碣石鎮、甲子鎮、東海街道等區域污水直排問題突出
。由于污水收集不到位,碣石鎮濱海路多處污水排放口長期直排生活污水,形成明顯污染帶,監測結果顯示,濱海路業成機電附近排污口外排污水氨氮濃度達19毫克/升,超地表水V類標準8.5倍;
甲子鎮沿江路存在多處污水溢流口,每天超千噸生活污水直排入海
,望湖社區沿江路入海排污口監測結果顯示,外排污水氨氮、化學需氧量濃度分別達25.2毫克/升、229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V類標準11.6倍、4.7倍;東海街道北堤路存在多個污水排口,污水直接進入東河,監測結果顯示,外排污水氨氮濃度達14.4毫克/升,超地表水V類標準6.2倍。
(二)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
陸豐市為了補足市區污水處理能力短板,計劃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陸豐第二污水處理廠一期項目建設,但項目一拖再拖,目前仍處于建設施工階段
。全市鎮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后,
截至督察時,仍有12個建制鎮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未建成,均處于停工狀態
;已建成的污水處理設施未發揮效益,潭西鎮、上英鎮污水處理廠建成后長期“曬太陽”,7座臨時替代的一體化設施進水負荷、進水濃度“雙低”問題突出。
(三)水污染問題突出
由于流域內部分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能長期偏低、個別農村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處理,造成部分國考斷面水質達標形勢嚴峻。2024年上半年,東溪河流域25條支流中有22條水質為Ⅳ類及以上,東溪水閘水質1月、5月化學需氧量濃度明顯反彈,1至6月同比上升19.6%,均值從Ⅲ類降為Ⅳ類。黑臭水體治理工作不嚴不實,根據《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2022年6月底前,縣級城市政府要完成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制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方案,陸豐市對黑臭水體排查治理工作落實不到位。
督察發現,僅東海大道西側就存在三條水體散發明顯異味,水體發黑發臭,監測結果顯示,其中兩條水體達到輕度黑臭標準,一條水體氨氮濃度為18.3毫克/升,為重度黑臭
。
2024年7月,省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云浮市發現,
羅定市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歷史欠賬多、運行效能低,區域水環境存在污染風險
。羅定江是西江一級支流,流經羅定城區及11個鄉鎮后通過南江口匯入西江。羅定市城鎮常住人口約31.6萬,是云浮市人口最多的縣級市,96.5%的區域位于羅定江流域,區域水環境基礎設施的建設與運行對羅定江乃至西江水環境治理有重要影響。督察發現,羅定市對提升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效能工作重視不夠,污水直排、河涌黑臭等問題依然存在。
(一)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推進不力,污水直排問題突出
一是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滯后
。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云浮市污水收集處理效能不足,為加快完成整改,羅定市自加壓力,其整改方案提出將羅定市第四生活污水處理廠、羅定市素龍街道污水處理廠及各配套管網15公里、13.9公里提前至2023年建成。
但截至督察進駐,兩座污水處理廠主體工程仍未動工,配套管網僅分別完成0.9公里、9公里,進展極其滯后
。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3年下半年對全省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建設開展排查的結果顯示,羅定市鎮區污水管網空白面積達669.4公頃,其中船步鎮區空白面積高達134.7公頃。
二是污水直排現象普遍
。督察發現,羅定市城鎮存在6個排口,每日直排污水達上千噸。其中城區沿江三路與南江街交叉口附近排口直排污水至羅定江,每日排放污水約200噸,監測結果顯示,其化學需氧量、氨氮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6.4倍、31.9倍。連州鎮財政所附近排口直排污水至連州河,每日排放污水約300噸,最終匯入羅定江,監測結果顯示,其化學需氧量、氨氮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6倍、28.4倍。
(二)廠網配套不完善,污水處理設施存在建而未用或效能低下問題
一是部分鎮級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長期“曬太陽”
。羅定市自報2020年所有建制鎮已實現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督察發現,羅定市17個建制鎮中,䓣塘鎮、龍灣鎮、黎少鎮、分界鎮、加益鎮、太平鎮、連州鎮等7個鎮的污水處理設施僅建成主體工程和主管網,配套管網不足;生江鎮污水處理設施2023年4月停用至今,水池長滿藻類,邊緣被雜草覆蓋。
二是部分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能低下
。羅定市有關規劃要求,投產三年以上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量不得低于其設計能力的75%。督察發現,羅定市第三生活污水處理廠設計日處理能力為2萬噸,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平均進水負荷僅為40.7%;船步鎮、泗綸鎮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日處理能力分別為3000噸和2000噸,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平均進水負荷僅分別為15%、17.9%。督察還發現,部分鎮級污水處理設施雖達進水負荷要求,但因配套管網不完善,導致進水污染物濃度低,如華石鎮污水處理設施進水化學需氧量僅為24mg/L、氨氮為7.26mg/L,未達到設計進水水質要求。
(三)城區重點河涌治理缺乏系統性,整治工作推進緩慢
五里橋河涌是貫穿羅定城區的重要河涌,因周邊區域截污管網不完善、污水直排入河,導致水體發黑發臭,
2018年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2021年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被群眾多次投訴,但一直未得到有效解決
。督察發現,羅定市對該案件重視程度不足,僅簡單地將該河涌整治分為4個項目的配套工程,未系統全面開展左右岸及支流綜合整治,導致河涌水質改善不明顯。
直至2024年3月,羅定市才制定河涌全流域整治方案
。雖歷經多年整治,但五里橋河涌截污工作仍不到位,其中瀧州中學至興業雅苑小區約1公里河段存在4處生活污水直排,監測結果顯示,該河段氨氮濃度為9.66mg/L,達到黑臭水體標準,群眾反映仍然強烈。